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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之战

——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公益行动守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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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5-29 17:50作者:任欢 韩超群 花敏 建高来源:淮安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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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公共空间治理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密切关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结构性污染突出问题、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 、法律责任不落实等主要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自觉扛起社会责任,对群众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予以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去年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该区马头镇古运河河道内违法养殖珍珠蚌问题,经过院党组研究,该院邀请5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代表”,作为检察机关的“外脑”,针对古运河水域取缔珍珠蚌养殖展开现场评估,根据评估认定百亩水域的珍珠蚌养殖确实存在,严重影响古运河生态环境,可以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一、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彰显公益诉讼权威

近年来,淮阴区频频出现工业污水、生活废水以及养殖场畜禽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或基本农田的现象,致使土壤、水体和农田出现污染。部分厂矿企业排出的粉尘、废气,让空气质量直线下滑,优美的生态资源遭到破坏,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也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抹黑。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加强对大气、水源、土壤等污染防治领域的司法保障,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期待。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紧紧围绕“公益”这个主题和核心,全力以赴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为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对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以及相关镇街等沟通联系,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积极与区人大常委会的“与民同行”人大代表小组议政和“区政协有事好商量”等平台联袂发力。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互通、互联协作机制开展工作。为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活动,淮阴区人民检察院还印制了《检察公益诉讼在行动》宣传画册,并向群众介绍公益诉讼“随手拍”创新宣传等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和自觉参与到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的工作中来。

2021年冬天,公益观察员周华军、李文深发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红星广场内部分设施损坏和无序堆放生活垃圾等问题,严重影响烈士陵园的形象。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任欢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淮阴区检察院干警配合刘老庄村两委干部开展实地走访和调查取证,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烈士陵园管委会和刘老庄镇政府反馈,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周后,再次来到红星广场回头看时,发现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烈士陵园重回清洁、整齐、庄严、肃穆。

几年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党支部组织开展“检村党建联盟”志愿者活动十余场次,约130余人次对刘老庄村的烈士陵园、烈士荣誉维护等工作开展巡查督办,发出检察建议和整改提示12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此举深受地方政府和当地干群的拍手称赞!

二、创新举措,确保实效,展现淮阴检察智慧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与约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约见违法企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附件违法证据。检察建议送达后,涉事企业都能当即表示立即整改。该区生态环保部门也积极跟进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个别企业在整改期内不能完成的,他们还及时向区委 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和区纪委监委等提交书面报告,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健康行稳开展。

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并及时跟进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盐河两岸直排工业和生活污水、废水等突出问题,在调查核实后向有关镇街和区生态环境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淮阴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侯建高表示:淮阴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非常有必要。参与公益活动监督是探索人民群众深度了解案件办理,推进检务公开和普法新机制的一种体现,也是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和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履职的一种新探索,他希望今后能多参与此类工作,共同促进地方生态环境治理,为全区营造碧水蓝天和护航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持续发力。建立跟踪回访约谈机制,督促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在新渡口街道原供销社院内,垃圾堆放场地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先后三次前往实地察看整改情况并约谈该街道及社区主要负责人,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该街道负责人当即表态立即整改。在一周时间内,上述的所有垃圾和废品被全部清走。据了解,该街道针对检察建议的要求,对全街道的社会公共空间整治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全部落实整改到位,从而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目的是筑牢污染防治工作的最后屏障。公益诉讼只是手段并不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目的所在,该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和担当作为,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海芹如是对笔者说。

三、同频共振,多管齐下,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为打赢碧水蓝天和净化土壤保卫战,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着力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对古淮河水源地保护及修复、盐河两岸污水直排、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等标志性问题开展工作。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赵集盐化工矿企业较多,由于企业生产的特殊性,每个企业在淮阴区检察院有关部门的监督推进下,都采取了防尘网、喷淋装置、收尘设备、使用洒水车、雾炮机,并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修复措施,使得周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此反响良好。有部分群众表示:以前盐化工厂区周边区域总是灰蒙蒙的,白天窗户压根就不敢打开。每到吃饭时饭桌上还是会落一层的尘灰。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去形容我们这里的生活环境再恰当不过了!多亏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我们这里现在蓝天白云的天气多了,灰尘和重型交通运输车辆导致的扬尘也少了很多。

在整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医疗卫生领域、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等案件共12件。如2019年办理的首例判决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苏南有害固废倾倒鱼塘造成土壤污染一案,刘某某为牟取个人利益,非法将数千吨有害固体废物填埋在该区境内的一个鱼塘里,经委托环保机构检测,该固体废物属于有害废物,造成土壤严重污染,淮阴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严肃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和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公益诉讼检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公益诉讼检察,是一项全新的检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安身立命”的重要新增职能,公益诉讼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千万不能走形式主义。我们开展第三方评估,就是要把这项工作做得实实在在,让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处处都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国对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满含期待地表示。

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方面,该院结合实际情况,在可能出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时,及时高效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与各行政单位积极联动“同频共振”,为实现“地洁、水清、天蓝”的目标大胆创新,助力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走出一条具有“母爱之都 爱心淮阴”特色的公益诉讼之路。

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缩影。当前环保立法越来越严格,但执法不严格、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等已然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扬尘为例,既有执法不严、惩处不力导致违法成本低的因素,也有施工单位环保意识不强的主观原因,更有标准欠缺、量化困难等客观因素。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通过法院审判明确行政机关履职的义务,促使行政机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管手段,为环保方面的法律实施构筑起坚固防线,让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当然,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履职更要依法而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尊重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确保每一宗案件在法律框架内得以顺利进行。

淮阴检察机关参与维护辖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表明,开展公益诉讼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要把督促纠正行政违法和助力解决行政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要把督促纠正行政违法和尊重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结合起来,要把督促纠正行政违法与树立行政执法权威结合起来,只有做到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才能凝聚合力。2023年5月26日,古运河马头镇境内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京杭大运河通济闸遗址,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一行,深入一线对古运河河道非法养殖以及环境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中午时分在阳光的映衬下,河面及两岸真可谓是:波光粼粼水清岸绿,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这里终于得到了完美诠释。这正是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的彰显。

在活动后的座谈会上,参与考察调研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各抒己见,充分肯定了淮阴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并希望淮阴区检察院对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成效能形成专题报告报淮阴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并做到持续跟踪监督问效,自觉扛起公益诉讼职能。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信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必将始终保持奋斗者的姿态,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踔厉前行。以实际行动去实现“以人民为中心” 的庄严承诺,为淮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和健康行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任 欢   韩超群   花 敏   建 高)

编辑:彭小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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